2009年7月,德权律所与神华集团正式签订了知识产权战略的合作合同。
神华集团公司为中央直管企业之一,是集煤矿、电力、铁路、港口、煤制油煤化工一体化开发,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特大型能源企业。目前是全国最大煤炭企业、全球最大煤炭供应商。2008年营业收入1406亿元,利润在中央企业名列前茅;企业经济贡献率连续八年名列行业第一。 神华集团拥有朔黄、神朔、包神、大准四条自营铁路,自营港口黄骅港、神华天津煤码头。2008年完成专利申报110项,获专利授权54项。特大井田浅埋藏易自燃煤层防灭火关键技术等三个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社会责任贡献奖、中华民族品牌奖、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等多项荣誉。

知识产权战略合同的签订,可以使神华集团深入分析、了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相对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来说,需要改进的主要问题,从而有针对性进行研发工作;确定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步骤;宏观上把握知识产权重点工作及配套措施,有重点的发展核心知识产权,提升市场竞争力;建立适合其长期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及构架,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合理配置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结合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势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使其把握技术发展及国家政策的大方向,避免科研投入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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