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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消毒液”如此之多,商标到底属于谁?
来源:
|
作者:
pmo432dc9
|
发布时间:
189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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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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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酒精、免洗洗手液、84消毒液等等消毒用品已经成为大家常用的防疫用品,很多人只知道84消毒液消毒效果好,却不知它因何得名,更不了解其背后的一段商标故事。
“84”是什么意思?
在众多的消毒产品中,“84消毒液”无疑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一款杀毒产品。也有很多小伙伴疑问:为什么84消毒液叫“84”,而不是“911”、“285”或者别的数字。
1984年,地坛医院的前身北京第一传染病医院研制成功能迅速杀灭各类肝炎病毒的消毒液,经北京市卫生局组织专家鉴定,授予应用成果二等奖,定名为“84”肝炎洗消液,后更名为“84消毒液”。1984年,就是它名字的由来。
84消毒液研发成功后,地坛医院于同年设立“北京第一传染病医院劳动服务公司”,生产销售“84”消毒液。1992年6月,地坛医院出资设立“北京龙安医学技术开发公司”,委托该公司生产销售“84”消毒液:双方约定,凡今后在“84”消毒液的生产、研制开发及经营销售中处理有关法律纠纷均以地坛医院的名义,由地坛医院出面解决。
1997年3月,地坛医院还通过组建集团公司的形式,向全国三十多个生产厂家转让、许可使用其技术,生产、销售“84”消毒液。各受让企业在其产品上均标明商标及“84”肝炎洗消液或“84”消毒液名称。后来,随着“84”消毒液知名度的提高,在市场中出现了各种“84”消毒液,一度造成了市场的混乱。
商标疑云
据商标网查询,北京地坛医院只申请了一件商标,该商标为44类3917922“红丝带之家”商标,目前处于等待实施审查状态。
由北京地坛医院出资设立的北京龙安医学技术开发公司从1989年至今共计申请12件商标,但是只有两件商标名称带有“84字样”。这两件商标分别是5350145号第5类“龙安84”商标和5350144号第3类“龙安84”商标。
5350144号第3类“龙安84”商标目前还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该商标指定使用于洗涤剂、洗衣剂、清洁制剂等。
5350145号第5类“龙安84”商标注册成功,该商标指定用于消毒剂、污物消毒剂等商品。
虽然龙安公司成功注册用于消毒剂方面的第5类“龙安84”商标,但是这个商标名称和我们所熟知的“84消毒液”还是有所差别的。
接着,小编又在商标网上查询申请“84消毒液”的商标,发现只有一件申请商标。
该商标是于2019年8月6日,由河南琪康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第5类40170461号“84消毒液”商标,目前还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中。
该公司除了这件商标,还曾申请过“84泡腾片”、“84消毒片”商标,不过目前都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
此外,通过在商标网上查询了解到,有关“84”字样且为第5类的申请商标,共计17件,其中名为“84”的第5类申请商标有7件。
84消毒液”变通用名称?
其实,地坛医院自1984年研发“84”消毒液以来,向全国多家企业转让该技术,许可其生产销售“84”消毒液,但是在有关技术转让许可合同中,并未对“84”名称有何特殊约定。
在联合生产合同中也只对“84”肝炎洗消剂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作出约定,并未约定该产品的其他知识产权及归属。以致于“84”消毒液作为该类商品的名称被普遍使用,各受让企业均在使用该商品名称的同时,标明各自所使用的商标,进行区别。
2001年4月,卫生部对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在内的健康相关产品的命名提出了要求。《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健康相关产品命名必须符合的原则包括: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而“84消毒液”的名称已经不能区别该商品来源,最终将“84”作为消毒剂的一种通用名称管理。
所以即使是研制了“84消毒液”的北京地坛医院,推出的产品也要加上一个“龙安”前缀。
如何避免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其实,除了“84消毒液”以外,还有不少公司的注册商标也沦为了通用名称,如
吗啡原本是德国制药巨头拜耳股份公司上世纪初在美国注册并使用的商标,但因其名声太大几乎成为麻醉品的代名词,1919年由美国法院宣布为通用名称,丧失商标权。
一旦商标被认定为通用名称,无疑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自己的商品名或商标沦为通用名称呢?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1)注意宣传用语,时刻保持商标属性
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时,应避免用商标代替产品进行宣传。
以美国强生公司为例,旗下“邦迪”商标因创可贴产品被消费者广泛接受而几乎成为创可贴的代名词。
意识到问题后,强生把经典广告词“我爱上了‘邦迪’”改成了“我爱上了‘邦迪’商标”,以提醒大众“邦迪”的商标属性。
(2)使用商标时,增加描述词汇
在使用商标时,可在商标之后加上产品名称,如将“桑塔纳”称为“桑塔纳轿车”,“Walkman”称为“Walkman音乐播放器”。
(3)关注市场,及时维权
企业除了规范自己的行为之外,也要密切关注市场,对于市场上侵犯自己注册商标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维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避免注册商标成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危险。
(4)注册防御商标,降低风险
企业在品牌形成影响力后,应在同类或不同类产品上注册防御商标,以降低商标沦为商品通用名称的风险。
这对于广告宣传投入量大、力求创立驰名品牌形象的企业来说,具有实质性的战略意义。
(5)广而告之,媒体预警
在察觉到商标有成为通用名称的危险时,企业应通过广告或媒体向公众声明该商标的所有权,提醒他人不当使用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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