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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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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众达德权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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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2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43122号、第4327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宣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发明专利“光学系统”(专利号:201310017478.0)和“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号:201310625063.1)专利权全部无效。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两份无效审查决定均已发送至专利诉讼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光峰科技发布的最新公告可以认为,光峰科技在和台达公司的专利战中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突破。


一方面,台达公司对光峰科技提起诉讼的专利侵权风险将消除。
专利效力的认定是侵权判定的前提,公告所称的“光学系统”和“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2项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权机关认定专利权全部无效,则台达公司此前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光峰科技的起诉(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专利纠纷,失去诉讼请求基础。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台达公司的起诉,直接结案。光峰科技的涉诉产品并无侵犯涉案专利的风险,市场原本因此而担忧的光峰科技存在的专利侵权风险将消除。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决定,如果法院针对(2019)粤73知民初663、664号案作出驳回起诉及解除冻结的裁定,被冻结的存款人民币 2000万元将全部被解除。加上(2019)粤73知民初662号案光峰科技已经解冻的存款人民币1000万元,光峰科技在上述3个案件中涉及的资产将全部解除冻结。

早在2019年7月29日,在科创板上市一周,光峰科技即被台达公司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三起专利侵权诉讼,诉讼涉及台达公司激光显示领域的3项专利(“光学系统”(专利号:ZL201310017478.0)、“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201310625063.1)、“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ZL 201610387831.8))。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分别立案受理(案号分别为(2019)粤73知民初662号、663号、664号)。光峰科技存款人民币 3000万元也因此被冻结。详情可看《索赔4800万!刚刚上市的光峰科技被指专利侵权》。

同日,光峰科技针对台达公司关于上述诉讼的3项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于次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7月31日,光峰科技再度发布涉及诉讼公告。公告显示,光峰科技于7月29日向深圳中院提起10件专利侵权诉讼,涉案专利分别为:专利号为200880107739.5的“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发明专利和专利号为200810065225.X的“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发明专利,涉诉金额高达5600万元人民币,台达电子、中达视讯、超网科技分别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

2020年1月21日,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台达公司起诉光峰科技的其中一起知识产权纠纷(662号案)作出裁定,裁定本案中止审理,并执行解冻光峰科技人民币1000万资金。后经光峰科技自查,公司账户存款中的1000万元已全部解除冻结。2020年2月11日,光峰科技最新发布的《关于收到的公告》显示,另外两起诉讼((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所涉及的台达公司的2件专利于2020年1月20日和1月21日被光峰科技全部无效。附:光峰科技关于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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